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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布规范民间借贷活动通知将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5-09

近日,银保监会、央行、公安部、国家市监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重新调整民间借贷金融监管部署,将集中精力对我国各类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高强度的清理整顿。

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力挺民间借贷活动,这在金融监管历史上还尚属首次,它充分表现出金融监管当局既重视正规金融机构监管、又推进社会金融监管的大金融监管理念,表达出了监管当局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的强烈愿意。

尤为明显的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及时回应了全国广大民众的急切愿望,因为近十年多来有不少社会民众遭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现金贷、校园贷等非法民间借贷活动侵蚀或损害,不少人谈到民间借贷活动大有谈虎色变之虞。因而,四部委颁布《通知》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能广泛、全面地赢得民众的拍手称赞。

从当前看,《通知》发布将发挥重要金融监管作用,这些金融作用将着重表现在三方面:其一,将结束民间借贷监管法治空档局面,为全面、有效监管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尚方宝剑

过去十多年,我国在民间借贷监管上处于薄弱环节,表现在法治手段滞后,不少民间借贷活动成了监管盲区,一直游离在灰色地带,为非法逐利及其他行为提供了温床。而《通知》出台无疑有效填补了监管法治空白,使监管部门在监管上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将极大地提高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的法治威慑力,为将民间借贷活动全面引向规范健康轨道营造有利的法治环境。

其二,消除了监管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局面,为凝聚监管合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民间借贷活动之所以发展迅猛、出现的乱象较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监管部门分散、力量不集中、有选择性执法倾向等等,使在清理整顿或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活动中信息不透明、反映迟缓,导致监管前瞻性不强,很多监管措施都是在问题暴露之后的马后炮

甚至有些部门在监管上具有选择性倾向,对容易监管、有利监管的部分竞相监管,对复杂问题、费力不讨好的问题的监管相互推诿,以至民间借贷活动中的许多问题得不到及时根治,养痈遗患。而《通知》出台将极大地提高监管部门清理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黏性,便于相互沟通,构筑有效监管合作平台,凝成一股有力的监管之绳,提高监管效率,结束监管中分崩离析局面。

其三,将从根本上斩断金融市场乱象之源,为有效净化金融运行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石。我国金融市场乱象不仅表现在正规的金融机构,也表现在民间各种金融乱象,因为正规金融机构的乱象与民间金融乱象往往相互间盘根交错,互为利用,共同搅乱了我国金融秩序。

最为明显的是,不少民间借贷机构通过各种途径从银行获取信贷资金再非法高利转借,一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社会非法金融组织或成员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直接为民间非法借贷活动推波助澜,加剧了民间借贷活动监管的复杂性和艰难性。

因而,此次《通知》严禁民间借贷组织从银行获取信贷资金参与高利借贷、严厉金融机构工作机构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将建立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活动之间的风险隔离风火墙,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相互传染,为彻底整治我国金融市场乱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营造了有利环境。

此外,《通知》最为亮眼是一改过去呆板的、两个极端的监管思维模式,开启民间借贷堵邪门、开正道的新的历史监管窗口:要求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

改进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从根本上消除民间非法借贷活动的复活和回炉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