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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开伟:小贷公司在金融业高科技时代到底有否存在的必要?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互联网

        据《金融时报》披露,重庆地区已叫停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及资产支持票据(ABN),这等于是进一步截断了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对小贷公司生存发展无异于雪上加霜,也意味着大部分头部互联网平台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将面临生死之考。另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同步发布的《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和《2026年1至3月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退出行业公示》显示,分别有11家小贷公司被暂停网络贷款业务资质和明确有21家小贷公司正式退出行业。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重庆只是这场清退行动的缩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的六类地方金融组织数量与2015年历史峰值8965家相比已下降55%,2024年以来累计清退不合规机构超过5600家;今年以来,辽宁、湖北、上海、广东、重庆等地持续公示注销名单,一批长期“失联”、形同“空壳”的小贷机构被批量清出市场。

  上述信息显示,小贷公司在进行全行业撤并缩减机构的同时,正面临更深层次的调整,机构数量有进一步压缩的可能,全行业未来到底该向何处去?尤其是金融高科技时代如金融AI广泛运用,小贷公司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些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需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金融监管机构重点解决的现实金融问题。

  从我国金融业运行实际看,之前政策设计初衷可能有它的一定合理性,在金融机构网点缺乏的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而当时我国经济正处于上升时期,社会各类市场主体金融需求尤其是信贷需求旺盛;而正规金融机构由于受到机构网点、服务人员以及资本等因素制约,无法满足中小微实体企业、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社会金融弱势群体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正是基于这些因素,金融监管部门允许小贷公司试点,2005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起步,在2008年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设立小贷公司的政策目标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当时社会各界尤其是地方政府对小贷公司寄予了厚望, 认为在当时银行网点服务覆盖不足的地方,小贷公司可为“最后一公里”的金融服务打好“补丁”,也承载着填补市场空白的重要社会金融使命。毋庸置疑,小贷公司在创业之初,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对一些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的中小微实体企业以及“长尾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缓解了他们燃眉之急,对解决他们生产经营和生活困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容否定的是,这些小贷公司很快就背离了创设初衷,部分头部网络小贷偏离“支农支小”本源,转向高收益消费贷,蜕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高利贷公司”,加剧了社会对“高利贷”的负面认知;同时,经营乱象频发,部分机构曾通过拆分费用掩盖高利率、涉黑暴力催收、违规跨省展业或出租牌照,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过度依赖ABS高杠杆运作 和风控缺失曾引发了不少局部金融风险,导致监管层持续清退“失联”和“空壳”及违规机构,加大了监管难度增加了监管成本。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扰乱了地方金融秩序,加剧了金融业竞争“内卷化”,成了金融不稳定以及金融混乱的“源头”,对国家正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可见,从国家金融长治久安角度出发,长痛不如短痛,趁势对全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给予一定时间全部清盘退出,是金融监管明智之举,也使消除未来金融隐患的有效之举;若希望通过机构精简持续保持部分机构经营,实现所谓“减量提质”,让其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可能不太现实,“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要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行好监管之职,但因小贷公司与地方各层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且高利的诱惑欲望难以斩断,小贷公司走上规范发展之道不会一帆风顺;这等于是将美好的金融希望寄托到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小贷公司,让其自律经营,无异于一场赌博,估计赢的概率不大。而且,将小贷公司全部清盘退出,也是金融监管部门“有错必纠”的正常表现,因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试点而又没有对其履行监管之责,导致“条条给政策”与“块块搞监管”的“两张皮”现象,使小贷公司经营严重变味;现在若趁机将其全部出清,既可减轻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负担,也可为金融业审批与监管“统一到中央”创造有利条件,能有效消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中央金融部门之间的监管“内耗”与矛盾,大大节约监管成本,极大地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为推动我国金融监管全面科学化、健康化创造有利条件。

  当然,这并是有意贬损金融监管部门,毕竟没有任何机构(人)有未赴先知的本领,只有通过试点才能知道结果,出现问题也很正常;有些试点是要付出成本,既然付出了成本仍达不到预设的目标,就必须勇于改正!当年给予小贷公司试点与其后设立村镇银行都是一样的目的,结果村镇银行也背离了初衷,出现了诸多经营风险,现在金融监管部门又在实施大撤并大裁减,这是有错必纠的良好“监管品质”,希望在小贷公司出清上继续保持这种“监管品质”,与地方政府一道大胆清退小贷公司,这一做法估计全社会绝大多数人会持赞同态度的。

  从当前我国金融业科技发展现状看,无论是国有大型银行金融机构还是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几乎渗透到了每项业务领域以及业务环节,绝大部分金融业务实现了科技网络化,金融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每个社会经济领域和社会群体。这就是说,现有国家正规银行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实施和推广普惠金融,金融服务空白和有效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基本消失。问题只是这些国家正规银行金融机构愿不愿意去努力地推进普惠金融,他们有没有完全摆正自身经营利润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这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正确引导,督促国家正规银行金融机构树立社会大局意识,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推进全民普惠金融的关系,心里始终怀着社会经济发展理念,把金融服务行为体现在高度人民性上;若此则没有做不好的普惠金融服务,更没有取代不了的小贷公司。况且,在金融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银行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正逐渐走向后台,今后大量正规银行金融机构都有可能被精简合并甚至是被新的金融服务机构或新的金融服务功能所取贷,又何止于眼下的小贷公司呢?

  由此,只要激活了现有国家正规银行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潜能与功能,金融业服务就能覆盖全社会经济活动各领域,社会弱势金融群体难以获得金融服务的问题就有可能完全解决,根本不用为小贷公司退出历史舞台而担忧。

  尤其,在金融AI时代,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将无所不能,金融服务触角将几乎无所不及,全社会金融服务需求可实现全覆盖,金融服务需求的差异性、特殊性也将实现精准匹配,也几乎可达到没有不可能替代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一方面,可助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产品供给逻辑发生转变,银行金融机构可依托大模型与海量数据支撑,通过穿透底层资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薄弱环节进行精准风控;根据经营流水、交易行为、供应链关联等非结构化信息进行系统整合,给社会不同金融需求者提供精准服务,极大地提高产品的适配性。另一方面,推动金融生态与基础设施优化,有效提升金融治理层面,使金融监管科技升级带来更强的穿透式监管效果,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加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让银行金融机构大胆实施和推进普惠服务;尤其,AI更会推动金融制度型开放变革,使我国银行金融机构更加大胆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拥抱现代金融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为全社会提供更到位、更有效的金融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普惠金融服务有效需求不足的现实问题。如此,则小贷公司完全会被日新月异的金融高科技所全面取代,小贷公司也可全面退出我国金融市场。